个人简介
  • 刘老师
  • 幸福人寿
  • 所在地区: 直辖市重庆市
  • 联系方式:4008454142
  • 关注我:
    微信
幸福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

产品详情

  • 保险期限: 1年
  • 缴费方式:
  • 投保年龄: 0-55周岁

保障范围

保障项目 说明
住院费用保险金 ① 若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、公费医疗或其他我们认可的社会医疗保 险参保人员身份住院并接受治疗,我们按90%比例给付; ② 若非以上所列任何一种参保人员身份住院并接受治疗,我们按70%比例给付。
住院前、后门急诊费用保险金 ① 若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、公费医疗或其他我们认可的社会医疗保 险参保人员身份接受治疗,我们按90%比例给付; ② 若非以上所列任何一种参保人员身份接受治疗,我们按70%比例给付。

投保须知

投保年龄: 0-55周岁
保障期限: 1年

责任免除

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保险事故的,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:

 

(1)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、故意伤害;

 

(2)被保险人故意自伤、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;

 

(3)被保险人醉酒,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;

 

(4)健康检查、疗养、矫形、视力矫正手术、美容、牙科保健及康复治疗、非意外事故所致整容手术;

 

(5)被保险人酒后驾驶 、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13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;

 

(6)不孕不育治疗、人工受精、怀孕、分娩(含难产)、流产、堕胎、节育(含绝育)、产前产后检查以及
由以上原因引起之并发症;


(7)被保险人所患先天性疾病或先天性畸形、变形和染色体异常;


(8)被保险人从事潜水、跳伞、攀岩、蹦极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、探险、摔跤、武术比赛、特技表演、赛马、赛车等高风险运动;


(9)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;


(10)战争、军事冲突、暴乱或武装叛乱,核爆炸、核辐射或核污染;


(11)未书面告知的既往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