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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刘老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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幸福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医疗保险

产品详情

  • 保险期限: 1年
  • 缴费方式:
  • 投保年龄: 符合承保条件者

保障范围

保障项目 说明
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 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起180 日内以此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经医院诊 断必须住院3治疗,从每次住院的第1 天开始每天按合同约定的每日意外住院津贴金额 给付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。

投保须知

投保年龄: 符合承保条件者
保障期限: 1年

责任免除

因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保险事故的,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:

 

(1)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、故意伤害;


(2)被保险人故意自伤、故意犯罪、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;


(3)被保险人自杀,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;


(4)被保险人醉酒,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;


(5)被保险人酒后驾驶、无有效驾驶证驾驶,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;


6)被保险人因妊娠(含宫外孕)、流产、分娩(含剖宫产)导致的伤害;


(7)被保险人从事潜水、跳伞、攀岩、蹦极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、探险、摔跤、武术比赛、特技表、赛马、赛车等高风险运动;


(8)战争、军事冲突、暴乱或武装叛乱;


(9)核爆炸、核辐射或核污染。